发展规划处是学校为了主动适应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趋势,为了新时期高校事业发展的需要,为了加强学校宏观管理,2011年专门成立的一个综合性管理部门。
一、发展规划处职能
1.负责制定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拟订学校发展战略构想;
2.协调并审核有关部门及教学院部研究制定各专项发展规划和院部发展规划;
3.分解中长期发展规划为阶段性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督查规划的实施与落实;
4.参与学校人事编制、招生就业、基建立项、财务预算、设备购置等方案的制订。
5.负责制定校内管理体制及重大专项改革方案;
6.制定学校转型发展试点工作方案;
7.负责论证学校重点发展项目投入及年度预算与学校发展的相关性。
8.负责学校发展核心指标的落实跟踪、信息反馈、目标调整及考核评估;
9.兄弟院校发展比较研究;
10.负责组织学校目标责任制的考核;
11.参与校内重点投入项目及发展专项的绩效评估;
12.根据目标考核与绩效评估结果,提出调整学校资源配置的建议。
13.负责省部高校及兄弟高校的对口支持与合作;
14.协调学校与地方的校地合作;
15.研究高等教育规律,围绕学校发展目标和中心工作,对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并提供决策咨询。
二、发展规划处岗位职责
处长岗位职责:1.全面主持发展规划处工作,对全处工作进行规划、组织、管理、指导、督促和评估;2.负责本处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稳定、防火防盗及计划生育等重大工作,依法行政;3.负责组织完成学校党政下达的各项决定决议及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4.负责本处对外联络和经费管理等相关工作。
规划科岗位职责:1.协助处长负责制定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拟订学校发展战略构想;2.协调并审核有关部门及教学院部研究制定各专项发展规划和院部发展规划;3.分解中长期发展规划为阶段性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督查规划的实施与落实;4.协助处长负责组织学校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工作;5.协助处长负责制定校内管理体制及重大专项改革方案;6.负责论证学校重点发展项目投入及年度预算与学校发展的相关性;7.参与校内重点投入项目及发展专项的绩效评估;8.负责省部高校及兄弟高校的对口支持与合作工作;9.负责协调学校与地方的校地合作工作。
评估科岗位职责:1.协助领导做好兄弟院校的改革发展、学校核心发展指标完成情况及目标管理的信息收集、材料整理等工作;2.负责发规处资产登记与管理;3.负责发规处的报账工作;4.负责发规处的印章管理;5.负责处内档案管理,处理日常事务,及时上传下达;6.及时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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